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资讯 > 法律

最高法民一庭:“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不能被继承,也不用用于偿还生前债务!

时间:2022-11-24 16:15:01  来源:山东高法  作者:

问: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某甲因某乙驾驶机动车肇事身亡。某甲的妻子某丙,未成年子女某丁、某戊向法院起诉某乙请求赔偿损失,其中包括死亡赔偿金25万元人民币。诉讼进行中,某己向人民法院申请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请求将死亡赔偿全作为某甲的遗产直接判归某己,以清偿某甲生前所欠某己30万元人民币的债务。那么,死亡赔偿金能否视为遗产?

答:民法理论上对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历来有两种解释。一种是根据“扶养丧失说”,将其解释为精神损害抚慰金;另一种是根据“继承丧失说”,将其解释为财产损害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0〕17号)实质上是摒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修改,法释〔2001〕7号)所采取的“扶养丧失说”的立场,将死亡赔偿金解释为财产损害赔偿金,可以认为在理论上接受了“继承丧失说”;实务中的争议也由此而起。

一种意见认为,既然采纳了“继承丧失说”,死亡赔偿金理所当然就是死亡被害人的遗产,应当按照《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按法定继承顺序分配,债权人也可以主张继承人应当在继承范围内以死亡赔偿金清偿被继承人生前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空难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复函》(〔2004)民一他字第26号)中答复:空难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获得空难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死者近亲属,而非死者。故空难死亡赔偿金不宜认定为遗产。

我们认为,“继承丧失说”只是相对于“扶养丧失说”的一种借喻或类比的说法,旨在强调“逸失利益”的范围不同。“逸失利益”是受害人应增加而未增加的财产,属于可期待利益,而非现实利益的减损。“扶养丧失说”将应当赔偿的“逸失利益”范围限制在被扶养人生活费,而“继承丧失说”界定的“逸失利益”范围则是受害人家庭作为“经济性同一体”的未来可预期的收入损失。显然,“逸失利益”的范围与“遗产”的范围是不同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死亡时遗留”,意味着“遗产”应当是死者生前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包括财产权利。遗产虽然不一定是现实权利,但它却是被继承人依法享有的固有利益。而“逸失利益”既非现实权利,也非固有利益,而是向后发生的未来可预期的收入损失。因此,仅仅从字面上将民法理论上的“继承丧失说”作望文生义的理解,将“死亡赔偿金”解释为“遗产”,是不正确的。

从赔偿请求权的角度分析,“死亡赔偿金”既然是对具有“经济性同一体”性质的受害人家庭未来收入损失的赔偿,其前提当然是受害人因侵权事件而死亡。从时间顺序来看,应当是死亡事件发生在先,对由此产生的各项财产损失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发生在后。按照《民法典》第十三条的规定和民法理论,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受害人一旦死亡,其权利能力即行终止,不再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当然也不能以主体资格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通俗地说,“死亡赔偿金”并非“赔命钱”,也不是赔给死者的,死者在法律上和事实上都不能享有或者行使此项损害赔偿请求权。尽管人类基于感性直观,会将“死亡赔偿金”与死亡事实联系起来,在感情上把它理解为“赔命钱”,但这与“死亡赔偿金”的法律性质及其赔偿请求权的行使毕竟是两回事。“死亡赔偿金”在内容上是对构成“经济性同一体”的受害人近亲属未来收入损失的赔偿,其法律性质为财产损害赔偿,其赔偿请求权人为具有“钱袋共同”关系的近亲属,是受害人近亲属具有人身专属性质的法定赔偿金。

因此,“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死亡受害人的债权人也不能主张受害人近亲属在获赔死亡赔偿金的范围内清偿受害人生前所欠债务。



Tags:死亡赔偿金   点击:()  评论:()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及图片来自互联网,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内容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有任何标注错误或版权侵犯请与我们联系(Email:2595517585@qq.com),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相关推荐
河南省平舆县的一名村民黄平(化名),今年23岁,他给记者看了一沓厚厚的银行转账记录,这只是其中一张银行卡的记录,都是他在最近一年左右的时间打赏出去的,总共有150多万元。黄平目前...【详细内容】
2023-05-26  Tags: 死亡赔偿金  点击:(35)  评论:(0)  加入收藏
问: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某甲因某乙驾驶机动车肇事身亡。某甲的妻子某丙,未成年子女某丁、某戊向法院起诉某乙请求赔偿损失,其中包括死亡赔偿金25万元人民币。诉讼进行中,某己向人民...【详细内容】
2022-11-24  Tags: 死亡赔偿金  点击:(123)  评论:(0)  加入收藏
▌简易百科推荐
6月20日上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破产法庭向全国首宗个人破产案件债务人梁先生送达民事裁定,依法免除其未清偿债务。这意味着我国破产制度的标志性事件——全国...【详细内容】
2023-06-26    上观新闻  Tags:个人破产   点击:(5)  评论:(0)  加入收藏
6月25日是第十三个“世界海员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通报服务保障船员权益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2018年至2022年,上海法院共受理一审船员劳务案件和涉船员海事特别程序案...【详细内容】
2023-06-26    上观新闻  Tags:工伤   点击:(6)  评论:(0)  加入收藏
人走了房贷留给了父母老人表示还不起想解除合同拿回购房款这能行吗?继承人无力负担房贷,要求解除合同2022年6月,济南章丘,王某在某小区以首付加房贷的形式购买了一套商业住房。2...【详细内容】
2023-06-26    四川普法  Tags:房贷   点击:(8)  评论:(0)  加入收藏
岳洋合 制图“财务顾问”被判承担全额连带赔偿责任。近期,债券市场首例资产支持证券(ABS)欺诈发行案件民事判决一出炉,就受到市场广泛关注。在该案中,华泰美吉特灯都资产支持专项...【详细内容】
2023-06-19    上海证券报  Tags:财务顾问   点击:(14)  评论:(0)  加入收藏
【编者按】日常生活中,为了省时省力,很多人买卖房屋都会选择通过中介渠道,但是通过中介购买房屋要小心其中的“坑”,以免碰上交了中介费却买不到满意房子的事,毕竟买房不是小事,交...【详细内容】
2023-06-19    山东高法  Tags:中介   点击:(14)  评论:(0)  加入收藏
近日,广州地铁偷拍乌龙事件引发关注。怀疑自己被偷拍,但没有掌握实质证据时,应该怎么办?固定证据、网络发声的边界在哪里?自媒体时代,网暴他人不可取,在网络上“以暴制暴”也不可取...【详细内容】
2023-06-19  北京日报客户端    Tags:偷拍   点击:(12)  评论:(0)  加入收藏
极目新闻记者 詹钘6月15日,北京工人体育场,阿根廷vs澳大利亚比赛中,一名球迷闯入场内,导致比赛中断1分多钟,随后被保安抬出球场。有律师表示,综合其违法情节和未成年的年龄特征看,...【详细内容】
2023-06-16    极目新闻  Tags:球迷   点击:(20)  评论:(0)  加入收藏
前几天,一网店店主发视频吐槽称:“电商太难做了,‘六一’儿童节才刚过,就开始大批退货,已经有改行的想法了。”店主说,最近店里被退货的衣服都是“六一”儿童节的表演服...【详细内容】
2023-06-15    法治日报  Tags:退货   点击:(16)  评论:(0)  加入收藏
广州地铁8号线“大叔被疑偷拍自证清白后仍被曝光”事件引发关注。除了对当事人是否“过度维权”的讨论之外,也有律师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该女子的行为涉嫌侵犯了大叔的肖像权...【详细内容】
2023-06-14    央视网  Tags:肖像权   点击:(13)  评论:(0)  加入收藏
在中国,房子几乎是家庭的代名词,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房子被视为家庭和财富的象征,也是很多人的毕生追求。不少人将拥有一套自己的房子视为一辈子最重要的事情,是一种安定感和...【详细内容】
2023-06-14  不凡智库2019  微信公众号  Tags:房产证   点击:(21)  评论:(0)  加入收藏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站内最新
栏目相关
  • · 个人破产首案执行完毕,被“破产”就不用还债,会否纵容“老赖”?
  • · 劳动者承诺自行缴纳工伤保险等,遭遇工伤后法院为何仍判公司需赔偿90万元
  • · 刚买了房就不幸离世,家人无力偿还房贷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法院判了
  • · “财务顾问”被判全额连带赔偿 首例ABS欺诈发行案判决结果出炉
  • · 中介隐瞒重要事实导致委托人利益受损,委托人能否拒付中介费?
  • · 怀疑被偷拍,如何合理维权?一图读懂
  • · 闯入球场拥抱梅西的球迷面临啥处罚?律师:如是未成年人警告或罚款可能性较大
  • · 利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薅羊毛”,是否违法?
  • · 央视网:从牵手门到被冤枉的大叔 肖像权到底是怎么回事
  • · 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不再具有决定权,这4条新规需要提前了解
  • · 成年子女能否以无生活来源为由要求父母为其设立居住权?
  • · 律师告诉你,什么样的人属于低保户?
  • · 同意街拍后,仍会侵犯肖像权吗
  • · 贷款中介遭客户“跳单”,法院判了!
  • · 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再就业 劳动者被判三倍赔偿
  • · 变相买卖京牌小客车指标,法院:合同无效,返还车辆和钱款
  • · 加盖公章是否意味着取得了公司有效授权?
  • · 北京一员工月薪2.3万,试用期3个月后遭延期转正,怒告公司!法院:给22.5万!
  • · 全国首例利用直播平台打赏洗钱案告破 涉案金额近一亿元
  • · AI歌手涉嫌侵犯哪些权益
  • 站内热门
    站内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