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法律

5·1起微信聊天记录可作法律证据,但有些细节要注意

时间:2020-04-23 19:16:40  来源:大河报微信  作者:

 

重要的微信聊天记录别删!5月1日起,更多电子数据将可正式成为打官司的证据。

微博、微信、支付宝,这些软件已然占据了现代年轻人的主要社交阵地;而随着短视频大热,“无图无真相”已被视频所迭代更新。那么,当遇到纠纷需要打官司的时候,这类电子证据能否成为“呈堂证供”?在河南省司法实践中,陆续出现了以微信、微博聊天记录等作为证据进行裁判的案例。

5月1日起,更多电子数据将可正式成为打官司的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12月26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将于2020年5月1日起生效,决定进一步细化并扩大了电子数据的范围。连日来,记者围绕电子数据进行了多方走访。

【新规】重要的微信聊天记录别删!

这个规定5月1日起实施

“朋友,最近手头紧,能不能借1万块我想买个新手机?”

“好,微信转给你!”

信息化的发展,让人们的一言一行越来越被记录,越来越“雁过留痕”。一旦发生纠纷,电子数据让事实变得有据可查。那么,哪些电子数据可以作为证据提交到法院?

2019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新修正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该规定将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细化了电子数据的种类,包括5大类各种形式:

(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这就意味着,自5月1日起,上述电子数据均可以正式作为打官司的证据啦!

【案例】电子数据到底有多管用?

借钱不还、房屋买卖纠纷等都可以使用

电子数据到底有多管用?连日来,记者从郑州市多家法院获悉了几例庭审过程中应用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案例。这些案例与普通市民的生活可以说是息息相关。

案例1:公司经营不善微信通知解雇你?刚好拿来作证据

陈女士去年4月到郑州市二七区一家公司上班,签了一年的合约,然而同年9月26日,公司通过微信通知员工,公司资金链出现断裂,无法继续经营,宣布停止运营,工资延期发放。随后,陈女士起诉到法院,要求公司发放拖欠工资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当时,陈女士提交的证据中,除了常规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通知书、劳工合同等,还包括一份微信记录。

最终,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认为这些具备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予以采信。今年4月初,法院一审判决公司支付陈女士工资3000元、经济补偿金3456.04元。

案例2:借款不还?记得保存转账记录、还款记录

传统的借款,大家大多使用纸质版的借条、收条,通过签字、“按手印”等方式来保证权益。这些也是打官司过程中常见的证据之一。如今,不论是银行卡转账还是微信、支付宝转账,一笔一笔记录得清清楚楚。

冯先生手头紧张,跟张先生借了3万元。2019年10月11日、12日,张先生分两笔,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冯先生转了共计3万元。

过了两个月,见冯先生没有及时还款,张先生请他补了一张借条,载明从张先生处借到现金转账人民币叁万元整,并约定日利率以及本息归还的时间。

到了约定时间,冯先生依然没有还钱,今年3月初,张先生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除了借条,微信记录也是重要的证据之一,包括转账记录以及催款对话记录等。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向原告借款3万元未偿还事实清楚,由《借条》及微信转账记录为证,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成立。一审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万元及利息。

案例3:户口未及时迁到郑州,二手房交易“黄”了,谁之过?

二手房买卖,涉及环节众多,一旦出现纠纷,导致合同无法再继续履行,违约责任谁来承担就成为争议焦点。因此,部分中介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会拉个群,让买卖双方有啥情况都及时在群里沟通。

郑州市民陈女士有一套住房想要出手,通过中介,找到了买主薛女士。不过,薛女士是通过人才引进刚从外地来到郑州,户口正在办理过程中,双方遂约定了相关二手房买卖的事宜。

不过,到了双方约定的网签时间,薛女士的户口还没有办好。对此,陈女士认为,买方已经构成违约,合同不再履行,并需要支付违约金。

随后,双方就此打起了官司,微信群的聊天记录也作为证据予以提交。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认为,双方约定的网签手续办理条件成就时,原告仍不具备郑州市现行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购房条件,客观上导致双方无法及时办理网签手续,虽然最后也预约了网签,但办理时间已经超出合同约定将近两个月,在此期间原告也未与被告就网签时间进行协商变更,因此被告行使合同约定的解除权,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并无不当,法院予以支持。一审判决购房合同解除,薛女士支付违约金3万。

双方均上诉,今年2月28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释疑1】以前电子数据也能当证据,此次修改目的是啥?

通过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在法院以往的审判过程中,微信聊天记录、短信、电子交易记录等已经可以作为证据,此次修改的意义是啥?22日,针对这些问题,记者专访了河南省律师协会名誉会长、北京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李煦燕。

李煦燕介绍,电子数据是2012年《民事诉讼法》增加的一种新的证据形式;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对于电子数据的含义作了原则性、概括性规定。

为解决审判实践中的操作性问题,此次《修改决定》对电子数据范围作出比较详细的规定,明确了当事人提供和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保全电子数据的要求和电子数据审查判断规则,完善了电子数据证据规则体系。对于扩展证据收集途径、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具有积极意义。

【释疑2】修改后,哪类案件相对更加受益?

李煦燕表示,近年来,随着信息化的推进,人们的行为方式逐步从“线下”向“线上”转变,诉讼中的证据越来越多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呈现,尤其是因个人民间借贷、网络借贷、网络购物等引发的纠纷中,电子数据的应用较为频繁,且多数情况下,当事人能够提供的证据仅限于微信聊天记录、网络转账等电子数据。因此,电子数据如何提取以及如何作为证据使用,对当事人证明案件事实、维护合法权益,尤为重要。

【释疑3】修改后,对于普通市民维权有啥好处?

“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诉讼,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李煦燕说,在诉讼程序中,调查取证是查明案件事实的重要环节,细化、明确电子数据范围,能有效扩展律师协助指导当事人收集证据的途径,对于促进案件事实查明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积极促进作用。

同时,电子数据的提取、法庭中的出示、真实性合法性的判断等规则的有效适用,也给律师办理诉讼案件带来挑战。律师需要不断探索学习,引导当事人正确运用新的证据形式和证明方法完成举证,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人民法院的审判资源,进而提高案件事实查明的客观度和公正度。

【服务】电子数据这么有用,平常咋保存?

不过,使用电子数据当证据,也有不少需要注意的地方。此前就有一女士仅拿一张微信转账截图去打官司索要欠款被法院驳回的事件。对此,22日下午,记者联系了河南继春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波,请他为市民支招。

“即将实施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明确,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电子数据的制作者制作的与原件一致的副本,或者直接来源于电子数据的打印件或其他可以显示、识别的输出介质,视为电子数据的原件。”张波说,比如微信记录能否作为呈堂证供,取决于两个前提。第一是要能够证明微信使用人就是当事人双方,因为微信并非实名制;第二要保证微信记录的完整性,因为微信证据为生活化的片段式记录,如果不完整可能导致断章取义,法庭也不会采纳。

张波提醒,一旦有金钱往来,微信记录必须保存原始记录,仅有截屏会无法证明真实性,转账记录、重要对话等要注意保留,不要随意删除。“第一明确对方身份;第二明确用途,备注要注明转账用途;第三保留记录。此外,还可以辅助电话录音、短信催款、借条明确等证据,形成相互补充印证的证据链条。”

【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十四条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

(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对于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应当结合下列因素综合判断:

(一)电子数据的生成、存储、传输所依赖的计算机系统的硬件、软件环境是否完整、可靠;

(二)电子数据的生成、存储、传输所依赖的计算机系统的硬件、软件环境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或者不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时对电子数据的生成、存储、传输是否有影响;

(三)电子数据的生成、存储、传输所依赖的计算机系统的硬件、软件环境是否具备有效的防止出错的监测、核查手段;

(四)电子数据是否被完整地保存、传输、提取,保存、传输、提取的方法是否可靠;

(五)电子数据是否在正常的往来活动中形成和存储;

(六)保存、传输、提取电子数据的主体是否适当;

(七)影响电子数据完整性和可靠性的其他因素。

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通过鉴定或者勘验等方法,审查判断电子数据的真实性。

第九十四条电子数据存在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确认其真实性,但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除外:

(一)由当事人提交或者保管的于己不利的电子数据;

(二)由记录和保存电子数据的中立第三方平台提供或者确认的;

(三)在正常业务活动中形成的;

(四)以档案管理方式保管的;

(五)以当事人约定的方式保存、传输、提取的。

电子数据的内容经公证机关公证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真实性,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来源:大河报微信公号



Tags:微信聊天记录   点击:()  评论:()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及图片来自互联网,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内容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如有任何标注错误或版权侵犯请与我们联系(Email:2595517585@qq.com),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相关推荐
现在大家都非常喜欢用微信进行社交。如果微信上有一些重要的聊天记录,我们可以将它保存成文档,这样后续查找也更方便,还能防止丢失。小编带来了具体的介绍,赶紧来看下吧。微信聊...【详细内容】
2021-12-24  Tags: 微信聊天记录  点击:(15)  评论:(0)  加入收藏
创作立场声明:可以服务十亿人的小工具, 那也是了不起的小工具!这篇文章是个人日常使用经验分享,期待深入探讨交流。 【第一步, 先关注我】大家好, 我是胡侃侃。 前言前两天发了一...【详细内容】
2021-10-08  Tags: 微信聊天记录  点击:(56)  评论:(0)  加入收藏
只有转账记录的和微信聊天记录的,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来说是可以认定为借款成立的,除非对方拿出证据证明这笔转账是有其他用途(比如归还之前的借款或者货款等等),另外,如果借款人已经...【详细内容】
2021-08-26  Tags: 微信聊天记录  点击:(50)  评论:(0)  加入收藏
诉讼中,微信聊天记录也常常被作为证据提交。如何让微信聊天记录成为有效的诉讼证据呢?请注意以下3个方面@之江天平 ​​​来源:浙江发布...【详细内容】
2021-08-18  Tags: 微信聊天记录  点击:(76)  评论:(0)  加入收藏
快速恢复微信聊天记录的3种办法,学后点关注呀#数据恢复 ...【详细内容】
2021-08-14  Tags: 微信聊天记录  点击:(31)  评论:(0)  加入收藏
本文作者:HelloGitHub-蔡文心Hi,这是 HelloGitHub 推出的《讲解开源项目》系列,今天给大家推荐一款开源文件同步工具——Syncthing大家在工作和生活中应该都遇到过...【详细内容】
2021-03-23  Tags: 微信聊天记录  点击:(206)  评论:(0)  加入收藏
你的生活、社交是不是已经离不开微信?微信作为一种基本普及的社交软件,拥有文字、语音、文章、图片等信息交换功能,又兼有收款、付款功能,越来越多的人会通过“微信”进行交流、...【详细内容】
2020-11-30  Tags: 微信聊天记录  点击:(127)  评论:(0)  加入收藏
如何恢复微信聊天记录?很多人都会遇到这些情况,在一些不注意的时候,误删了自己的一些微信记录等,等到反应过来随手一划就没了,平时也没有备份聊天记录的习惯,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详细内容】
2020-11-23  Tags: 微信聊天记录  点击:(196)  评论:(0)  加入收藏
微信现在可以称得上是21世纪最受用户喜爱的聊天产品了。 甚至617还更新了一个我整个朋友圈都上头的小功能:拍一拍。 虽然到现在都还没看出来排一排的实际功效是什么,但是这个...【详细内容】
2020-09-29  Tags: 微信聊天记录  点击:(182)  评论:(0)  加入收藏
微信聊天记录怎么迁移?很多情况下,我们会需要用到数据迁移的情况,不像照片一样可以简单的备份,微信聊天记录里面包含了文件、图片、视频、语音等各种记录,备份起来会不会很麻烦,其...【详细内容】
2020-08-21  Tags: 微信聊天记录  点击:(104)  评论:(0)  加入收藏
▌简易百科推荐
协议下的体面离婚 2015年1月 方晴供职于一家外企,袁亮硕士毕业后开了家公司。两人相识、恋爱后走进婚姻殿堂。 方晴和袁亮的儿子小浩出生了。本该是其乐融融的三口之家,却在一...【详细内容】
2021-12-28    蚌埠检察  Tags:抚养费   点击:(2)  评论:(0)  加入收藏
年底了,公司还不批我的年假,怎么办? 年休假不休就作废了吗?年休假可以跨年休吗?今年年假可安排到明年休成为最近的热搜话题。然而,你对年休假的相关政策了解吗?成都人社局为您带来...【详细内容】
2021-12-24      Tags:年假   点击:(8)  评论:(0)  加入收藏
咱普通人打官司,90%以上都是民事官司,而打官司确实是一件相对而言比较专业的事情,大部分人对相关法律规定一知半解,熟悉法院起诉流程的更是少之又少。本文就民事案件打官司的具...【详细内容】
2021-12-23  诉呗法律科技    Tags:打官司   点击:(9)  评论:(0)  加入收藏
恋爱时,你依我浓,各种送礼物,转账520、1314 ,准备惊喜。那么,一但两个人的恋爱关系走到了尽头,那在恋爱过程中,送对方的东西,在分手后,能要回吗?案情简介:2016年,笑笑通过社交平台认识小...【详细内容】
2021-12-23  离婚大律师赵丽    Tags:判决   点击:(6)  评论:(0)  加入收藏
央视网消息(记者 孙晓媛):前几日,河南省太康县的刘银月实名举报前婆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太康支行员工夏某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吃空饷”一事,持续引发关注。目前,夏某某的丈夫...【详细内容】
2021-12-22  央视网    Tags:实名举报   点击:(8)  评论:(0)  加入收藏
离婚时要房产还是要孩子?在离婚案件中,这是一个敏感却又无法回避的问题,当然也往往存在着不同的答案。对于女性而言,怀胎十月,其中的辛苦难以言喻,孩子出生后也主要由母亲哺育,所以...【详细内容】
2021-12-22  信金国婚姻律师团队    Tags:离婚   点击:(10)  评论:(0)  加入收藏
李某与张某原系夫妻关系,双方协议离婚,约定张某支付李某20万元。同时,离婚时未对张某名下存款进行分割。李某对张某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之诉,诉请法院依法判令张某按照离婚协议约...【详细内容】
2021-12-22  枣庄市委政法委    Tags:夫妻共同财产   点击:(13)  评论:(0)  加入收藏
住一楼该交电梯费吗?听听法律怎么讲!王阿姨每次提起来月月都要给物业交的电梯费,总是显得特别委屈,原来王阿姨家住在某小区的一楼,根本就不需要坐电梯往楼上去,还有地下负一楼的停...【详细内容】
2021-12-22  渭南政法    Tags:电梯费   点击:(9)  评论:(0)  加入收藏
作者:陈绮雯律师,广州离婚律师王幼柏团队律师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缔结婚姻或者是解除婚姻。虽然当前离婚率居高不下,但其中也不乏包括...【详细内容】
2021-12-21  离婚律师王幼柏律师    Tags:离婚   点击:(0)  评论:(0)  加入收藏
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催促债务人履行金钱给付债务的程序,在民事诉讼中又称督促程序。从法律性质上而言支付令是一种督促债务人偿还债务的简...【详细内容】
2021-12-21  济南中院    Tags:审查支付令   点击:(3)  评论:(0)  加入收藏
最新更新
栏目热门
栏目头条